| 廣州東莞A款裝配式鋼結構圍擋 廠區(qū)改建施工臨時隔離工字鋼圍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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價格:45 元(人民幣) | 產(chǎn)地:廣東廣州市 |
| 最少起訂量:1平方米 | 發(fā)貨地:廣東廣州市 | |
| 上架時間:2023-12-14 15:33:37 | 瀏覽量:36 | |
江門市遠達交通設施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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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經(jīng)營模式:生產(chǎn)加工 | 公司類型:私營有限責任公司 | |
| 所屬行業(yè):交通安全設施 | 主要客戶:交通設施 工程 | |
在線咨詢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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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聯(lián)系人:張小蓮 (小姐) | 手機:158762849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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鋼結構圍擋 概念:圍擋是指為了將建設施工現(xiàn)場與外部環(huán)境隔離開來,使施工現(xiàn)場成為一個相對封閉的空間所采取的措施,包括采用各種砌體材料砌筑的圍墻、采用各種成型板材構成的維護體等。 建設工程工地四周應按規(guī)定設置連續(xù)、密閉的圍欄;建造多層、高層建筑的還應設置安全防護設施。 1、在市區(qū)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觀道路及機場、碼頭、車站廣場設置的圍欄其高度不得低于2.5m,在其他路段設置的圍欄,其高度不得低于1.8m。 2、圍擋使用的材料應保證圍欄穩(wěn)固、整潔、美觀。市政工程項目工地,可按工程進度分段設置圍欄或按規(guī)定使用統(tǒng)一的連續(xù)性護欄設施。施工單位不得在工地圍欄外堆放建筑材料、垃圾和工程渣土。 在經(jīng)批準臨時占用的區(qū)域,應嚴格按批準的占地范圍和使用性質存放、堆卸建筑材料或機具設備,臨時區(qū)域四周應設置高于1m的圍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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